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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教师项目和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25 16:25:33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关于申报2018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

教师类项目、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发挥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的作用,进一步促进高校的科技工作,锻炼中青年教学科研队伍,培育一批有潜在研究前景及价值的科研项目,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2018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教师类项目

1、      项目申报要求

以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或技术路线,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最终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我校认可的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论文、发明专利、咨询报告、专著、原理性模型、标准规范、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计算机软件等为主。

研究期限:研究期限为立项之日起2年内结题验收。

资助强度:教师类项目按理工农医类课题资助4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课题资助2万元/项;

2、      申报资格:项目负责人需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申报者为我校中职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编人员,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方可申报。)

(2)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且人事关系所在高校为项目依托高校,可根据研究需要吸纳相关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3)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4)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创新团队等平台团队中的中青年科研骨干申报。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已经公示的2018云南省科技厅-云南中医学院中医联合专项项目申请人不能申报。)

(3)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4)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各类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5)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主持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各类项目累计达2项及以上的人员。

6)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过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5、申报教师类项目的申请人提交《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6份,A4纸双面打印。

二、研究生项目

1、申报要求:

项目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学术思想新颖,特色鲜明,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合理可行。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中文核心期刊或我校认可的其他期刊收录论文、发明专利、专著、原理性模型等为主。预期成果量化且可考核,其中必须要有综合研究报告和至少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项目依托高校认可的其他期刊收录论文。

研究期限:研究期限为立项之日起1年内结题验收。

资助强度:研究生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

2、项目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为我校在读的一年级和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申请时须有导师的推荐意见,能够在毕业当年的5月前完成课题结题验收。

(2)项目申请人只能为1人且研究生学籍在我校。

(3)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3、申请研究生项目的研究生请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研究生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一式6份,A4纸双面打印。

、注意事项

1、经费预算书中,如有列支协作费,需要与协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管理费按申请经费的5%预算。

2、申请书的附件材料需要装订在申请书后面。(详见申请书附件)

3、请申请人先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于35日前发送给二级学院的科研秘书。

4、请各二级学院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于201837日前发送至邮箱1455246277@qq.com。并以部门为单位将教师类项目、研究生项目申报材料及申报项目汇总表的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于201837日交科技处322办公室,所有材料请按时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

附件2:研究生项目申请评审

附件3: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4:学科分类及代码

 

 

 

科技处

                                         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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